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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晉宇/台北報導】促轉會將於5月30日退場,行政院院會昨通過促轉會擬具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相關草案,並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作為未來相關業務轉型方案。促轉會發出聲明表示,未來將達成部會協力共進,完善落實轉型正義任務之目標。 促轉會指出,依據相關規範,促轉會屬於任務型編制,於提出任務總結報告後依法解散,但關於解散後前述法定任務,或任務總結報告所規劃之轉型正義事項,應由何機關接續推動落實等事項,條例則未明文規範。 促轉會說明,為使轉型正義任務持續推進,並回應民間社會呼籲轉型正義應落實於政府機關之日常,促轉會增訂修正草案,擬定可落實轉型正義之法律與組織設計。首要者為行政院設置「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以統合、協調及監督各轉型正義事項之落實。此外,院長同時裁示將於院內設置「人權與轉型正義處」作為會報之幕僚處。 促轉會表示,各項轉型正義任務將依據任務性質,由常設部會承接,以推動各項轉型正義工作,如法務部主管平復國家不法及識別與處置加害者事項、內政部主管處置威權象徵事項、文化部主管保存不義遺址事項、衛福部主管政治暴力創傷照顧療癒事項、教育部主管轉型正義教育、國發會主管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涉及跨機關(構)權責或其他轉型正義事項,則由行政院指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