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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23日電】303全台大停電事件,橋頭地檢署前天搜索興達電廠簡姓課長、田姓工程師、李姓值班主任3人的住處及辦公處所,並通知3人說明,訊後依犯準放火罪、妨害公用事業罪等分別以15萬元台幣交保;檢調並表示,將持續追查去年513、517停電原因並追究責任。 這是近幾年頻傳停電事件後,檢方首度針對停電事件分案調查台電基層電廠員工,但從橋頭地檢署主動發布新聞說要分案調查、到昨天引用的法條,在法界、包括基層檢察官引起不少質疑。根據經濟部先前公布的調查報告,相關人員的行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包括律師、檢察官、法官都有人質疑檢方辦案引用的法條有疑義。一名資深檢察官說,檢方此次選用的法條實務上並不常見,「當檢察官20多年沒有用過」。 在野黨立委更批評檢方根本搞錯方向,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停電頻傳,過去從未聽聞被以公共危險罪與妨害公用事業罪等刑事犯罪規格約談,檢方的作法非常突兀,檢討並卸責給台電基層員工,找錯對象,也無助解決當前能源問題。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也說,303停電事件,「絕非幾位工作人員被起訴就可以完整交代的」。 針對近來頻頻發生的停電事故,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昨天召集橋頭、桃園兩地檢署檢察官開會,討論303全台大停電、桃園機場日前停電等事件,是否有人為因素摻雜其中,並釐清是否有人蓄意擾亂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