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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曹悅華/綜合報導】去年4月2日發生的太魯閣號事故奪走49條人命,由罹難者家屬組成的「太魯閣的眼淚」要求理賠金外,還要有懲罰性賠償金。「太魯閣的眼淚」代表律師陳孟秀說,交通部長王國材已經同意台鐵再給全體罹難者家屬台幣1.5億元,這也是台鐵史上首次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交通部回應,確有這筆「促使台鐵安全改革特別金」,王國材還說:「台鐵做錯事本來就要承認」。但此舉也引發2018年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董小羚感嘆:「都是命喪台鐵,情何以堪?」 太魯閣號事故每名罹難者補(賠)償1570萬,加上這次懲罰性賠償金給罹難者每人307萬,總計賠償1877萬;另再加衛福部啟動善款委員會,罹難者家屬扶助金為每人1800萬元。相加每名罹難者共可領3677萬,為台灣交通事故最高額。 陳孟秀說,經多次會議,王國材同意家屬訴求,台鐵應再給付全體罹難者家屬1億5041萬元,作為台鐵懲罰。 陳孟秀說,再多金錢都不能挽回死者的生命,但不希望任何人再經歷此等悲劇,若沒有大幅提高賠償,台鐵只會不痛不癢,因循苟且,盼藉此嚇阻台鐵將人命納入固定支出而改善消極的態度、督促政府痛定思痛,審慎鐵路行車安全、落實改善。 在普悠瑪號事故中1家8口不幸罹難的董家大女兒、普悠瑪事故協會理事長董小羚直說「感到非常不公平」,都是命喪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卻有懲罰性賠償金,情何以堪?當初她們沒有善款,現在又沒懲罰性賠償金,質疑交通部沒在關心普悠瑪號事故罹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