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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聖藜/特稿】保外醫治中的陳水扁因舉行國際記者會引發爭議,法務部長蔡清祥17日對執法標準的回應更令人質疑。扁卸任後涉案,屢屢憑藉其「律師專業」鑽營法律漏洞,固然為外界詬病;但主管全國法律事務的法務部,對法令的解釋如此含糊,且遇扁就轉彎,讓國法執行莫衷一是,將賠上司法全體形象。 2015年1月,法務部矯正署設計扁保外醫治審核基準,讓「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的扁交保;監獄行刑法2020年翻修,三金句鑲嵌入法,扁趴趴走更是暢行無礙。 扁和台中監獄有約,保證「不上台」、「不公開演講」、「不接受媒體採訪」、「不談政治」,犯規多次從沒被判出局。 奇異的是,扁犯規後,法務部、矯正署一律將權責推給台中監獄,上級對違不違規從沒看法也就算了,法務部長竟還說「四不」文字敘述不明確,叫一路背鍋的台中監獄情何以堪。 行政機關對扁的表現束手無策,凸顯政府無能作為;司法遇見政治已先示軟,遇見有醫療專業加持的政治人物,更像隻軟腳蝦。扁的行止確實大傷司法,但一些滿腦子政治的執法者,對司法的傷害更加嚴重。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是司法最高價值的體現,放諸四海皆準;司法行政的依法及中立性,則是維繫法治國家運作的基石。陳水扁的身分雖然很特別,不過,在無法以政治解套以前,法律既在,就應執行;扁為私利,或可失信於對國法的承諾,但國法萬萬不容許對守法的人民毀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