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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丘采薇/台北報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23日公布最新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包含美麗島事件案、許曹德台獨案、蓬萊島雜誌案及武漢大旅社案等,撤銷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林義雄、許信良、美麗島事件受難者范政祐、前總統陳水扁等人的刑事有罪判決,目前累計公告撤銷5983件。 針對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案」,促轉會表示,共有8人受軍事審判,另有33人則於普通法院審判。軍事審判部分,除施明德及林義雄外,黃信介、姚嘉文、張俊宏、林弘宣、呂秀蓮、陳菊等6位其等有罪判決已於促轉條例施行之日均視為撤銷。至於受普通法院審判者,除范政祐外,其餘受有罪判決當事人之判決,已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施行之日均視為撤銷。 促轉會指出,依促轉條例規定職權調查後,平復施明德、林義雄及范政祐之刑事有罪判決。至此,美麗島事件被告全部平反。 促轉會說明,1990年該案雖經前總統李登輝特赦,但該次特赦效力僅止於「主文」之罪、刑宣告,對該確定判決認定犯罪的事實與理由既無宣告,依然存在,故仍有撤銷之必要。 促轉會認為,蓬萊島雜誌案黃天福、李逸洋、陳水扁等人被訴誹謗,是國民黨與國家情治、軍事機關所協力策畫,目的在於壓制政治異議言論,形成寒蟬效應;武漢大旅社案乃前總統蔣中正介入案件偵查,是為平復僑情,護衛其統治權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