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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台灣4家科技公司遭美媒點名赴陸助華為建廠,國家安全局長蔡明彥昨天在立法院表示,這4家公司赴陸投資曾由過經濟部審查程序通過才前去投資,主要協助科技廠商廠房興建,特別是涉及到無塵室與機電工程,並未涉及台灣科技管制的項目。 蔡明彥昨天上午應邀率官員列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彥表示,經國際媒體討論後國安局了解,這4家公司赴陸投資曾經經濟部審查程序,才前去投資。立委追問,國家安全法目前是否有相關限制規定?蔡明彥表示,針對這4家廠商赴陸投資主要從事的,是科技廠商廠房興建,特別涉及到無塵室與機電工程,並未涉及科技管制的項目。 但立委江啟臣質疑,國家安全法在去年6月8日修正公布後,只有第3條實施,內容要求針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如流入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將造成重大損害國家安全產業,損及經濟發展,下列條件者,經行政院公告備查,但如何規範?項目清單是什麼?各部會互踢皮球,外界至今還在等待政府訂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項目。 蔡明彥說,此案正由行政院系統主導,跨部會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