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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聖藜/綜合報導】影響4年前總統大選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妻「亡國感」案,從共諜案辦成洗錢案,共諜案不起訴確定,洗錢案無罪確定,但向心夫婦兩案限境多年、有家歸不得,返港後向台灣司法機關提出3件訴訟案,跨海宣戰。 依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宣布的公開資訊,向心、龔青的洗錢案2023年9月6日在台灣獲無罪確定後,針對近四年在台灣受到不公義的司法人權對待,委任律師跨海展開法律上維護人權行動。 由於檢方查辦共諜案因「假共諜王立強」在海外放話而分案,另依1位匿名的「證人A君」證詞持續追查,辦案經過都記錄在不起訴處分書中。向心認為,兩人的證述入人於罪,向台北地檢署對「王立強」、「證人A君」提起誣告罪官司。 此外,檢調人員如火如荼查辦共諜案時,有部分媒體對案情大加渲染、並予以汙名化,向心認為,相關行為涉及台灣法律的刑事加重誹謗罪,對包括網路、紙本的兩家媒體提告。 向心提告的第3案,是有關洗錢案2審審理時,因限制出境8月處分在宣判前即作成裁定,洗錢罪2審判無罪後,合議庭於等待檢方上訴猶豫期內,繼續限制向心、龔青出境、出海,向也對2審原限境處分提起抗告。 據了解,向心夫婦已解禁返港,他們的「最後1次」限制出境解不解除已無實益,向心之所以遞狀,應是為凸顯台灣刑事訴訟制度的僵化而表態。 除了三件分別對法律關係人、媒體及司法單位的訴訟,向心另有法律維權行動醞釀規畫中。 對於向心所提的3起訴訟,法界人士認為宣示意味大於實質,主要目的應在於回復個人名譽。 法界人士分析,誣告罪部分,因當初爆料者王立強始終沒有來台,可能有名證人A向檢調供稱,曾聽聞王男透露向心在共諜網中的角色,向心因而認為證人A惡意構陷他入罪。但證人A並非告發人,就算所言不實,也是涉及偽證,而非誣告。 另一種可能是共諜案部分卷證遭隱匿或去識別化,向心可能想要藉由提告,揪出A君真實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