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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銘翰、張睿廷/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明定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正式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納入應參採指標,同時得參採勞動力生產力年增率等9項指標,違者最高開罰新台幣150萬元,主管機關應限期令其改善。 針對最低工資法條文內容,在野黨有不同意見。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最低工資法雖完成三讀,但預期最後會變成徒具形式,無法發揮實質功能,民進黨是打假球。 蔡英文總統2016年提出最低工資法政見,行政院今年9月將草案送至立法院審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0月18日完成初審,歷經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兩次黨團協商,最終保留4條關鍵條文,全案送交立法院會表決處理。 三讀條文明定,最低工資分為每月最低工資及每小時最低工資。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最低工資法所定的最低工資為其工資數額。 有關最低工資的審議,三讀條文明定,應該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同時得參採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的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還有最低生活費。 三讀條文規定,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主管機關應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民進黨立委范雲說,蔡英文總統任內最低工資連八漲,但是蔡英文上任前,因為沒有法制化,成長不是常態,曾凍漲十年,所以她一直呼籲最低工資法的立法,要建立穩定審議機制,實質反應生活水平變動,確保勞工維持具有人性尊嚴的生活品質。這次立法讓世界看到台灣趕上世界腳步,建構完善審議機制,重要的是全台灣領基本工資的240萬勞工,未來不用再擔心薪資凍漲,使得通膨後,成為變相減薪。 曾銘宗表示,最低工資法實質內容部分也有問題,法案第7條,審議委員21人,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經濟部1人、國發會1人、專家學者4人,資方代表也有7人,勞方代表卻只有7人,組成結構無法做實質決策,國民黨團希望勞方代表要過半。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指出,最低工資法被遺忘7年,選前才忽然被想起,凸顯執政黨對勞工的漠視,希望政黨別把基本工資當成互相攻擊的政治籌碼。民眾黨版本是希望執行過程中,可納入消費者物價指數參考,重視審議委員會組成結構,保障基層勞工生活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