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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為突顯被肯亞遣送赴陸台籍詐欺疑犯台灣的司法主權,法務部組10人協商團今天啟程赴陸,以與陸方共同偵辦為協談目標,並對近來頻頻發生涉及兩岸跨第三地犯罪的司法管轄權爭議,尋求合適的解決之道。 法務部表示,前天與陸方確認雙方會晤時程,今天上午將搭乘華航CI-511班機赴北京就肯亞案、馬來西亞案的處理模式專案協商,協談時,會依案件狀況不同朝「共同偵辦」、「分工合作」、「建立原則」3方向去努力。 法務部指出,「共同偵辦」即肯亞案的台籍疑犯已遣送大陸,應可採取2011年菲律賓案模式由台方檢察官赴陸共同偵查、蒐證,再研議疑犯及卷證一併移回台灣偵查、審判事宜。「分工合作」是指涉及馬來西亞詐騙案的台籍、陸籍嫌疑人已分別遣送兩岸,應由雙方檢察官各自偵辦己方嫌疑人,並交換證據資料、交叉勾稽,完成各自的偵查、審判程序。有關「建立原則」部分,法務部表示,將就未來兩岸均有管轄權之犯罪,依其類型不同建立不同的處理模式,以利雙方共同打擊犯罪能量的充分發揮。 法務部表示,此行希望能探視在押的肯亞案台籍人士,了解他們身心狀況、所處環境,以及提供人道關懷、法律扶助,再由陸委會、海基會共同研商因應之道。 協商團由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陳文琪領軍,團員有檢察官張春暉、林彥良、法務部科長賴世鵬、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周鳴瑞、陸委會科長顏和慶、海基會法律處副處長張峯青、刑事局警政監莊定凱、刑事局科長陳明君、刑事局警務正張瑋倫;陳文琪曾處理「廣大興案」與「林克穎案」,有涉外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