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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廳副廳長沙替表示,與朱拉隆功大學法律研究中心交流後,認為有必要與證管會商討修訂有關的資金市場稅法。初步設想為,對證券交易獲利逾500萬銖或1,000萬銖,進行徵稅,不過詳細的稅率還需進1步討論。另外,考慮免除共同基金的免稅優惠。 沙替說,目前的稅法為促進基金設立,對普通共同基金交易免稅。但是隨經濟發展,多種基金成立,如僅僅優厚一般共同基金免除稅收,對其他業者則有失公平。如一些不動產業者利用設立共同基金作為管理空地方法,規避納稅。 證交所董事經理帕麗亞表示,稅務廳應全面考慮稅收體系,不應該僅針對股票交易徵稅,不然會對投資造成影響,由於股票投資本身有風險,如果再徵收所得稅不利證券市場發展。股市作為吸引資金的重要場所,與其他國家相比,泰國股市規模仍屬於小型市場,應該加以扶持,促進發展。 泰國證券同業公會主席共吉指出,目前泰國股市體質比較薄弱,徵收證券交易所得稅會打擊投資人信心。目前全球67個國家股市,沒有把股票交易所得例入納稅範圍,希望稅務廳謹慎考慮,不要輕易下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