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修訂案進行多方面的修改,對證券市場進行更全面的管理。確保上市公司管理透明化、證交所職責明確化,在實施起來簡單易行。主要修訂的內容包括,嚴格管理上市公司新聞的發布,避免通告避重就輕、欺騙員工、金融顧問、帳目調查者和證交所。 帳目調查者發現異常問題可直接向公司調查委員會通報,再由委員會決定是否上報證交所。 修訂法還指出,零散投資者如果能集合5%的股權,可在股東大會擁有發言權。此外,上市公司發布虛假消息給投資者造成損失,可通過訴訟要求賠償,管理者退還非法所得。 巴頌說,修訂案還對證管會機構做出調整,委員會主席和委員,將由內閣直接任命,原本由財政部長出任主席一職。委員成員的4-6人,需來自法律、會計及金融行業,其餘由選舉委員會和調查委員會投票選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