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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很難斷定最高行政法庭將如何判決,大城證券認為,第1種可能性較小。因為如果作出這種判決,財政部將耗費巨資回收股份,泰國股市流失的資金高達1兆銖,占股市總值的16%,股民損失可想而知。同時給國內能源類投資造成巨大阻礙。 由此推論,最高行政法庭不取消2款條例的可能性較高。但針對PTT的"權力和權益"將進行制裁。特別是天然氣運輸業務,屬於國內公共事業,但目前由PTT壟斷經營,究竟該如何限制其權限,有待觀察,估計會提交上層機構審議。 大城證券預計,在下列3種情況下,PTT的天然氣運輸管道業務將受到影響,首先將天然氣管道輸送業務分離出來,單獨成立1家公司,但PTT仍然持股100%。並承擔成立新公司的資金支出,如果按照100億銖的花銷計算,明年PTT純利和每股盈餘將減少11%。這筆款項屬於1次性支出,影響合理股價下跌4銖,剩餘453銖。估計這種可能性不大。 再有,讓能源部重新控制天然氣管道業務,PTT不能享受該業務的權益。如此一來,PTT將損失天然氣運輸收入,將嚴重拖垮明年純利和每股盈餘,下跌幅度高達19%。而且該損失將持續存在,明年合理股價則下跌97銖,剩餘359銖。這種可能性更小。 最後,讓能源部控制天然氣管道業務,但PTT可以通過租借方式經營。如果此舉可行,PTT純利和每股盈餘只會降低1%,合理價下滑不過5銖。這種可能性較大。PTT合理價將僅由原先的457銖,跌至451銖。仍然值得投資,以觀長期投資回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