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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不勒令PTT下市是因為擔心影響範圍廣泛,恐怕會導致大量投資者和民眾受到打擊。目前PTT股票的市值逾1兆銖,占股市總值的16%。如果下令PTT下市,可能會對國家經濟、社會、能源穩定性帶來影響,包括股市、資本市場、金融市場、與PTT有關聯的法人等。 消費者協會和相關機構在去年8月31日,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控訴,被告包括當時的政府內閣、前代理總理塔信、前代理能源部長威色。要求撤銷規定取消國家石油局的時間條件、以及PTT權力利益共2份法令。原因是違反國營企業資本法、國家憲法。最高行政法院在去年9月4日宣布受理以上案件。 最高行政法院昨(14日)耗時2個小時宣讀判決。主要內容包括不撤銷以上2份法令,但必須修改部分違法的條例和要點,把回收得來的土地、天然氣及燃油輸送管等所有權,全部歸還財政部,因為屬於國家財產。 此外,亦取消控告能源部長比亞沙瓦、前土地資源廳長策蓬,前者當時是國家能源策略委員會秘書長,認為2人擁有足夠的資格,出任PTT的公司發起委員。 同時亦撤銷起訴前工業部常務次長瑪努、前PTT董事經理威色的購股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