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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針對特許經銷商,出台1個戰略性管理方案,現有簽約者可以從國家通訊委員會(NTC)獲得新的經營執照。同時還對租賃經營進行草擬,DTAC對此表示支持。認為該模式有利於業者和泰國電話局(TOT)實現雙嬴,避免在進網費上出現爭執。 實際上,本國通訊產業圍繞特許經營權問題,多年來一直頗受爭議。新的解決方案出台後,將成為該產業的1個里程碑,創造平等的競爭環境。從2006年11月以來,DTAC連同本國第3大通訊業者的True Move,停止向TOT支付進網費。CAT考慮向CDMA移動電話服務免收進網費。 做為本國第1大通訊業者的億旺資訊(ADVANC),僅希望CAT在解決特許經營權的問題上,保持公平的態度,允許業者的經營模式轉為租賃合同。租賃合約草案顯示,只要CAT決定將簽約人的經營轉化為租賃合同,立即可以向NTC申請新的執照。之後企業僅需要繳納租賃費即可,免去之前收入共享模式。 如果未來DTAC能夠簽署租賃協議,投資額就會下降。之前,公司向CAT支付30%的收入,2007年價值87億銖。DTAC特許經營權合同將於2018年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