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世界日報訊】最高檢察院向憲法法庭提出強制沒收泰國石化水泥(TPIPL)財產的判決,憲法法庭將約見雙方的時間延後至今年12月21日。 關於TPIPL的案件,憲法法庭作為初級審判庭,於2007年12月3日判決TPIPL敗訴,必須繳納69億30萬銖罰款。如果公司無法繳清罰金,將處以沒收財產。 國內建築業持續蕭條,導致前5個月水泥銷量比去年同期下跌10%,平均每噸售價下跌50美元,降至1,500美元。嚴重影響到TPIPL的業績,不過在政府推動各項大型基建工程的措施下,明年國內水泥需求有望回升。 亞洲證券(ASP)認為,TPIPL今年的關鍵因素是與債權公司之間的談判。公司於今年首季末開始重振經營,TPIPL在未來1年內必須償還58億5,100萬銖的債務。 新合約規定,TPIPL債務償還期限為5年,利息為MLR減去2%,低於目前振興計畫MLR加上1.5%的利息。另外,TPIPL還與債權公司協商,以50-60%折扣回收債務。 原本市場預測,TPIPL的69億銖罰款在本月11日定案,但實際上還要延後6個月才能確定。而且公司經營持續蒙受虧損,今年恐無法實現分紅。ASP將其今年的目標價評估為6.9銖,TPIPL 15日收於5.75銖,股價升值空間較高,建議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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