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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2003-2007年間,公司與政府的分賬轉化為調整納稅額度;再有,針對預付電話費,ADVANC降低與泰國電話局(TOT)的分賬額度,取而代之的是漸進式繳納,額度從之前的20%提升到2001年的25%、從2006年開始攀升到30%,一直到2015年特許經營權到期。 最後,特許經營權合約的修改,有利於ADVANC與相關的通訊系統達成聯網,借此降低國際漫遊的支出。 ASP認為,ADVANC受到第1個環節影響的程度較輕,公司直接向財政部繳納10%的稅收,之後才能降低向TOT繳納收入,從之前的25%滑落到15%。形同公司這筆支出和政府收入未受到任何影響。但TOT打算就此起訴ADVANC,追討2003-2007年期間蒙受的360億銖損失。 ASP評估,ADVANC受到第2個環節的波及較深。從2001年開始到2009年,如果公司針對預付電話費與政府的分賬額度達到30%,一直到2015年特許經營權合約到期,政府有可能就此對公司進行處罰,額度恐高達710億銖,直接導致目標價下挫。 ASP指出,ADVANC也會受第3個環節的質疑,蒙受的損失將高達189億銖。如果只考慮第2和第3個環節的沖擊,將在之前106銖的基礎上縮水30銖,降至76銖,基本與ADVANC 10日收盤價的77.5銖持平。 ASP計算,針對特許經營權協議的修改、以及政府向ADVANC進行國家收入損失的追討,至少要花上1-2年的時間才能結案。 鑒於ADVANC未來的經營風險趨增,其投資建議也從之前的買進,下修到持有,期待公司董事會堅守去年的分紅意向。ADVANC股價自從法院判決後持續下挫,所幸昨(10日)回升,比前個交易日小漲0.65%,成交高達8億7,852.9萬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