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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法律規定,外資持有泰國公司的股份不得超過49%,另外51%的股份必須掌控在泰國人手中。
阿隆功已經給泰國商業發展部門發文,要求為泰黨組閣後,繼續追究DTAC的法律責任。但市場認為,阿隆功的這個要求很可能被商業發展部門忽視。該部門強調,是否對DTAC採取法律行動,必須獲得充足的證據,否則很難指證。
DTAC現為泰國第2大移動通訊公司,經營規模僅次於億旺資訊(ADVANC)之後。
泰國證交所的資料顯示,DTAC第1大股東為Telenor亞洲公司,持股比例為41.04%;第2大股東為泰國Telco控股公司,持股率為15.03%;第3大股東為泰國NVDR公司,比率為12.55%。
阿隆功認為,DTAC現有的7大企業股東均代表外資持股,並不是真正意義的泰資持股,但並未直接點名這些企業。截止到去年底的股東名冊顯示,DTAC的大企業股東包括Telenor Asia 新加坡公司、泰國Telco控股公司、泰國Bolero、Abaroni和Sandalwood控股公司。
商業發展部門官員認為,阿隆功目前已經沒有行政權力,必須等待新政府的組閣,才能決定是否對DTAC採取法律行動。
DTAC則堅稱,公司嚴格按照泰國的法律註冊並經營,並且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期待新政府組閣後能給該事件一個合理的結案。公司強調,雖然外資持股率在過去一段時間內飽受攻擊,但公司客戶、合作夥伴、股東結構、以及經營環節未受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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