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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對不起,我錯了。」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的鄭捷,昨天在最高法院生死辯論庭中,朗讀事先準備的筆記;他說:「我知道死者家屬不會原諒我,如果換個立場,我是被害人家屬的話,也不會原諒凶嫌;若道歉能讓死者家屬有一點點心安,我願意再說對不起。」 鄭捷感謝合議庭同意他到庭最後陳述,他說原本沒打算出庭,只想快點判死刑槍斃,但律師、關心他死活的人不斷努力,他因而配合打官司。或許最後是一場空,但希望這些人的努力能讓法律朝好的方向發展。 死者張正翰的母親沒有到庭,但她寫信給法官說,「住南部鄉下的我不知道鄭捷是否選在捷運最長的站距行凶,但我知道這是我兒與我最長的站距,因為我兒再也回不來了。」這段話透過公訴檢察官口中念出後,法庭氣氛為之凍結。 前年5月21日,鄭捷在北捷車廂上拿刀揮砍,造成乘客4死22傷,一、二審法院依4條殺人罪、22條殺人未遂罪判他死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昨天開庭生死辯論。 「法院欠鄭捷1個正當法律程序。」律師團主張,除了第1次警詢有律師到場,其餘偵查程序均無律師協助鄭捷,二審法院還限制鄭捷詰問權;檢方囑託台大醫院幫鄭捷精神鑑定的程序也違法,檢方沒拿到鑑定留置票卻將押票任意轉換成鑑定留置票、送鄭捷精神鑑定,令人質疑。 律師團指出,醫院為了取得更多資訊對鄭捷施打鎮定劑,鄭捷遭靜脈注射藥物後處於朦朧不清狀態,若「麻醉會談」合法,未來可能有催眠、罐酒等方法。 檢察官反駁說,催眠、罐酒是誇張比喻,醫師用藥前經過鄭捷同意,鑑定過程也錄影錄音,沒有不當。檢方承認沒取得鑑定留置票有小瑕疵,但精神鑑定不見得對鄭捷不利。檢察官還說,他是主張不殺生的佛教徒,但鄭捷平均六點八秒殺一人,這樣的手段不凶殘嗎?這樣的行為該原諒嗎? 檢察官說,若「有無教化可能」成為是否判死的必要條件,未來可能不是法官決定被告生死,而是精神科醫師。他問,若留下鄭捷,司法工作者能對社會及被害人交代嗎?全案定廿二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