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泰國世界日報系新竹報導】新竹縣1名父親被控對就讀國中的女兒猥褻長達3年,女孩的母親、姑姑都知情卻視而不見,女孩心靈受創,連生病都不願回家,在臉書發文引起老師關注;女孩胞兄不願容忍父親行為,趁父親認錯時錄音,新竹地院依猥褻未滿14歲女子罪,對這名父親判刑3年半。 檢警調查,案發時女孩年僅10歲,與雙親、姑姑同住,父親在女兒就讀小學3年級到5年級期間,時常對女兒上下其手,有不當猥褻行為,女童母親卻「漠視」丈夫的行為,讓女孩苦不堪言。 事情會爆發,全因女童升上6年級時,在臉書上po文「只有為自己爽就好!不會想想別人的感受嗎?要我保密,難道就不怕我說出去嗎?」女孩就讀的學校老師,發現她的臉書內容後進一步詢問,發現事態嚴重,緊急通報將女童安置。 女童父親否認指控,聲稱只是與女兒玩,且他管教較嚴,會限制女兒用電腦時間,否認對女兒猥褻;檢方開偵查庭前,這名父親企圖找同住的親戚和長子串供,因長子將全程錄音,在法庭讓上父親無從辯解。 法院審理時,女孩哥哥證稱,姑姑曾隔窗目擊父親猥褻妹妹,媽媽獲悉卻還為爸爸緩頰「他不會再這樣了」,還聽過媽媽對妹妹說「你就讓他摸嘛!」 判決指出,女孩哥哥在審理時證稱,父親曾在他面前下跪道歉,要他在檢察官面前不能揭穿他,姑姑也勸他不要講,當時他偷錄下與父親及姑姑的對話,還說「妹妹不會說謊!」法官據此認定女孩父親有罪,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