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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台灣大型海岸開發案爭議不斷,交通部觀光局為避免遊樂業開發案懸而不決,日前修正「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對所有遊樂業開發案新增「退場條款」,規定若未於預定期程內完成開發且取得觀光遊樂業執照,全案等同失效,必須強制喊卡。新法待交通部公告後,預計明年初上路。 號稱「美麗灣翻版」的東海岸前2大開發案,都將出現退場機制;包括「杉原棕櫚濱海度假村」、「黃金海休閒度假村」,業者送交觀光局的計畫,原本分別預定在2014、2010年開始營運,但因環評、環境差異分析程序卡關多年,至今未動工。觀光局表示,因這2案都沒在預定期程內完成開發,未來新法上路後,將通知業者送交延後開發計畫,否則2個開發案都必須強迫退場。 杉原棕櫚濱海度假村、黃金海休閒度假村原於2000年左右提出申請,開發面積分別高達26公頃及11公頃,房間數量皆超過500間,是花東規模最大的2個開發案。 這2個開發案皆位於台東縣卑南鄉的都蘭、加路蘭、莿桐原住民傳統領域,由於對海洋生態、水土保持等環境衝擊大,多年來爭議不斷,至今未動工。杉原棕櫚濱海度假村今年6月「有條件通過環差」,但仍須面對「原住民基本法」規定,開發案須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才可動工;黃金海休閒度假村多年卡在環差未過關,至今無法進入開發環節。 觀光局自去年底研議修法,不僅增加遊樂業開發案的退場機制,更限制業者若要變更開發期程,最多申請2次,避免業者「一拖再拖、一變再變」。觀光局強調,業者申請變更延後開發期程後,會由審查小組審議,並非申請就一定過關。 此外,環保署指出,將修正環評法第16條,設置類似開發案的退場機制,預計明年3月端出草案。 東華大學觀光暨休閒遊憩學系助理教授遲恒昌分析,不少業者可能認為修法後會受衝擊,但修法是建立良好的遊戲規則,可以督促業者更審慎評估財務狀況、對環境的影響,而非在對前景太過樂觀的情況下,提出超乎能力的開發計畫。他對修法持肯定態度,認為可創造業者、政府、環境3贏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