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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7日電】行政院長林全昨天與民進黨立委討論「外國專業人士延攬及雇用法草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指出,為吸引及留住外國人才,聘雇許可與有效期間,應予以放寬;外國專業人才要來台灣工作,可申請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 立委同意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在簽證、居留、保險、租稅及退休等法規鬆綁,不過,對於專業人士條件的界定、租稅優惠標準等仍有歧見,尚待進一步溝通。 草案的重點包括,對於專業人才來到台灣,聘雇許可和居留有效時間,予以放寬;創設就業金卡,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多次入境)四證合一;已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專業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也可申請永久居留。 此外,在台灣僑外生給予在台灣實習的許可機會,同時,在外國學校畢業的外國學生也可申請實習,並須以每月4萬7971元台幣(約1560美元)以上的薪資聘用;外國人有雙重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以外國護照入台,比照外國人,港澳人士也是比照外國人。 昨會中有歧見的部分,在於租稅優惠條件標準、申請永久居留的標準、專業人士的身分條件認定、給予外國畢業生來台實習,學歷認定的標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