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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追討過去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的「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昨天在立法院三讀。受新法三讀影響的,共206人。衝擊最大是前考試院長關中,需返還1000多萬元台幣溢領金;其次為前副總統連戰,需繳回983萬多元。 黨職併公職是1971年,考試院以一紙行政命令通過「中華民眾服務社總社暨公務人員相互採計年資要點」,自此國民黨工年資從常任文官最初級委任一職到最高簡任14職都涵蓋在內,雖然該命令已在1987年廢止,但基於不溯及既往原則,政府未強制追討。 去年底民進黨立委主導下,初審通過黨職併公職返還條例,追討過去溢領退休金的國民黨政務官及常任人員,包括國民黨副主席胡志強、前副主席林豐正、前主席吳伯雄都被點名溢領,估計受影響的政務人員11人,公務員195人。 法中明訂,所謂黨職指的就是「社團專職人員」,包括國民黨各級黨部、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其分社、救國團、中國童子軍總會、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世界反共聯盟中國分會、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國總會、三民主義大同盟等社團及其相關機構。 所謂公職則指公務、政務、軍職、教育、公營事業及民選首長等人員,於退休(職、伍)時,採條例所定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併計核發退職給與者。條例要求,應扣除社團專職人員年資後,重新核定退休金,溢領部分一年內繳回國庫;政務官可向個人追討、公務員部分則由社團返還。 新法也訂定「弱勢保障條款」,重新核計後每月月退低於新台幣2萬5千元的仍以2萬5千元發給。原本每月領取低於2萬5千元者,仍按原支領金額發給。 前天協商,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林為洲主張,不只有「黨職併公職」,也有「公職併黨職」退休,國民黨也有給付退休金,「當時黨政不分是歷史事實」,主張應該也要清查國民黨當時也給了公職併黨職退休金。 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民黨這樣講道理不通,只是想要拖延時間而已,最後協商未果。國民黨寡不敵眾,全案昨天依照初審版本表決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