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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條文明定由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辦理全國性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等傳播事項,一旦法案三讀通過,目前除了以公視、華視、宏觀為主的公廣集團外,將另有一個新的公廣集團誕生。 客家公廣集團除客家電視台外,客委會自接收中廣頻率所成立的「講客廣播電台」也納入其中,將可兌現蔡英文總統「成立客家公共廣播集團」的競選政見。不過,由於「講客廣播電台」由政府成立,引發外界對於黨政軍介入媒體經營的疑慮。 對此,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表示,「講客廣播電台」是由客委會規劃、申辦及經營,目前僅是暫時性作法,未來會交由一個不必由政府直接經營的單位來經營 原先和客家台一樣,均以標案形式隸屬於公共電視轄下的原民台,在3年前獨立出來,以成立「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方式經營原民台,接受來自政府補助,客家台是否比照? 李永得昨天在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如果公共電視法修法,對於族群電視廣播有專章,人事及經費也有保障,可以確立少數族群媒體有其自主性,客家公廣集團願意和公廣集團合作,併入公廣集團,就不必設在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 李永得說,對於一個少數族群文化性媒體,在一個大的集團下,最擔心就是被邊緣化,這也是政府成立客委會和原民會的目的,而不是設在文化部。 李永得指出,若公視法修法有阻力,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還是可以在公視下,與公視共同合作、共享製作資源及分攤資源,但節目內容製作是獨立的。 「完全獨立出來(比照原民台),應該太會發生」,李永得說,客家電視不是那麼大,資源有限,必須和其他電視台分享製作設備,因此不會有獨立出來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