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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鄭姓婦人到大賣場試穿男外套後,未結帳就穿著離去;一審依竊盜罪判處拘役50天。她上訴稱患有嚴重睡眠呼吸中止症,事發時呈微睡眠狀態,忘了自己穿賣場外套,且提出近5年到賣場消費證明。高雄高分院認為,雖無從判斷她是否突然進入微睡眠狀態,但她確實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症,難免記不住事情,改判無罪定讞。 64歲的鄭婦,去年1月15日上午到大賣場為男性友人購物,試穿4000多元台幣防風保暖外套,再將自己原本穿著女用外套穿在外面,結帳時鄭婦將選購的女保暖衣、脫脂鮮奶、酪梨油等商品結帳,但身上穿男性外套沒結帳,賣場巡查員發現報警法辦。 法院審理時,鄭婦提出兩家醫院證明,證明自己患有重度阻塞型睡眠呼吸中止症致記憶力缺損、輕度認知功能等障礙。鄭婦稱,她幫男性友人換貨試穿男用外套,因賣場冷氣很冷,她又罹患嚴重睡眠呼吸終止症,致她進入微睡眠狀態,忘記這件事,才沒將外套結帳就走出賣場。 鄭婦另提出消費證明,表示自己從2011年1月起至2016年1月15日,時常到大賣場購物,每次金額100元台幣到3萬3000餘元台幣不等,自己沒偷拿4000多元台幣男性外套的必要。 林姓女攤商證稱,她在鹽埕區菜市場賣菜,與鄭婦認識10年,近2年來鄭婦很健忘,向她買菜後經常忘記拿菜,從別地方買來的菜也忘記拿走,她會幫鄭婦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