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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教育部推新南向政策出新招,擬開放僑外生(排除陸生)修畢師資培育課程,可參加台灣教師檢定,取得合格教師證後,可返回母國任教。教育部已公告辦法草案,最快明年實施。 教育部統計,2016學年共4萬2千多名外籍生、僑生(含港澳生)在台攻讀大專以上學位,多數來自東南亞及港澳。教育部這項新政,不但對較缺中小學師資的東南亞國家釋出善意,能促進雙方更多交流,也有助吸引更多想當老師的僑外生來台就讀,紓解大學少子化困境。 不過,教育部人事長陳焜元指出,礙於現有法令限制,僑外生除非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否則即使有教師證,也不能擔任我國中小學編制內教師,頂多以約聘雇方式任用,雖然照領全薪,但適用勞保及勞退,無法享有公保及公私立學校的退撫制度。 教育部師藝司司長鄭淵全說,目前依教師法等相關法令,僑外生除非具有我國籍,否則不能參加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檢定考試、無法取得教師證,也因此很少僑外生修師培課程。 鄭淵全指出,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發現許多東南亞國家缺乏華語等各科合格中小學教師,教育部除已選送華語師資前往任教,近期更擬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修正草案,開放外籍生、僑生及港澳生修畢師培課程,可報考教檢,通過後實習結束,就可取得教師證。 未來僑外師資生甚至還可安排回母國學校實習,一旦取得教師證,只要母國政府或學校採認,就有機會到海外僑校、華語學校、甚至該國政府設立的公立學校任教,不但多一項工作機會,也可吸引想當老師的僑外生留學台灣。 教育部後年起將7種東南亞語列為國小本土語言課程選項,目前仍無具有教師證的東南亞語合格師資,未來勢必要仰賴受過訓的新住民等教學支援人員。鄭淵全說,將來會說東南亞語、拿到教師證的僑外師資生,也可加入東南亞語教學行列,但是否進一步開放讓他們擔任編制內教師,仍待政府整體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