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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藤雄今天早上移審台北地院。(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傳真)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弊案,昨天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圖為周勝考(左)、洪嘉宏(右)昨天早上移審台北地院。(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傳真)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都更案行賄遭收押,台北地檢署經過4個月調查,發現遠雄集團共涉大巨蛋議約圖利、大巨蛋消防審查不實、遠雄人壽掏空、土城及新莊土地開發、眷改等5大弊案,昨天依貪汙、圖利、違反證交法背信罪起訴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北市府前財政局長李述德、前營建署主秘洪嘉宏共31人。由於李述德的議約權來自時任台北市長馬英九,北檢將另案追查馬是否涉案。 檢方痛批趙藤雄案發後將責任推給他人,缺乏「主事者之擔當」,犯後態度不佳,並無視土城開發案所處土地環境容受力,不但賄賂都市計畫委員,還找市議員護航,加深國民對重大公共工程政商舞弊的負面印象,求刑24年。 最受矚目的大巨蛋案,北檢傳喚近3百名證人與被告(包括前總統馬英九),清查4百個相關帳戶,認定當時與遠雄議約的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藉由擔任議約主談人的優勢,強行曲解法令,處心積慮為使遠雄巨蛋公司與北市府簽約,主導變更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設定地上權契約,營造對遠雄巨蛋公司有利的營運條件,導致不公平競爭,使北市府承擔因取得大巨蛋案土地而須支付的高額舉債及利息,依圖利罪起訴求刑10年。 檢方查出,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向台建中心評委施壓,更改大巨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護航遠雄不當取得建造執照,置廣大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於不顧,被依圖利罪起訴求刑9年。 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擔任營建署城鄉分署長期間,主動透過白手套黃慶銘向遠雄建設、冠德建設、昌益建設期約索賄台幣1億2千萬元,且洪僅提供職務上所悉招標資訊給遠雄,與遠雄期約收賄就高達9千5百萬元;洪犯後自白犯行,繳回不法所得3千550萬元,檢方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趙藤雄利用非常規交易,造成遠雄建設損失6億元,並私吞大巨蛋鋼筋下腳料481萬元,將錢藏在遠雄集團財務室的小金庫,拿來作為行賄官員用途,趙的長子趙文嘉(遠雄建設董事長)和次子趙信清(遠雄人壽總經理)因協助匿關係人交易,一併被依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罪起訴。 都更弊案部分,趙藤雄為加速推動土城及新莊開發案都更計畫,利用承攬大巨蛋土方工程、折價5百萬元出售遠雄左岸「采梅園」建案賄賂市議員周勝考,周共收賄1千885萬元,被起訴求刑10年;趙另以餽贈高檔人蔘、招待花蓮遠雄悅來飯店食宿、承包遠雄建設室內設計案等手段,打點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副總工程司海治平與都市計畫委員劉演交。 全案緩起訴被告有13人,緩起訴金額4千710萬元,其中昌益建設負責人朱彥龍,因與洪嘉宏期約2千萬元取得新竹光復段眷改標案,緩起訴金額高達3千萬元。 在押的趙藤雄、周勝考、洪嘉宏昨天移審台北地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