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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綜合報導】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28日上午將在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李明哲夫人李凈瑜一行昨晚已抵達岳陽,將到法庭旁聽宣判。 李凈瑜昨在前立委王麗萍、施明德女兒施笳以及海基會人員陳穎慶、丁美君陪同,約晚間六點半抵達湖南長沙機場,辦理落地簽後,在岳陽市台商協會安排下,約在晚間九點左右抵達岳陽。 李明哲於今年三月自澳門入境大陸珠海後,即遭大陸有關部門扣押。今年五月,大陸國安部門指控李明哲涉嫌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正式立案逮捕。9月11日,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彭宇華、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 李明哲當時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灣部分媒體對中國大陸有偏見的報導和書籍刊物對大陸的惡意攻擊抹黑當成真實,對中國大陸的發展認識不清,存有偏見,從而無視中國大陸的法律制度,組織、策劃、實施了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對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認罪悔罪」。 大陸各地法院對「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量刑,除根據相關法律條文,還會依照涉案人的涉案情節、認罪情況、立功表現等等,有不同的量刑。 據此間法界人士表示,以李明哲的案情來看,若法院認為他不是首要分子且認罪態度良好,刑期很可能在3年左右。不過,最終量刑還是要看法院審理情況。 大陸刑法第105條第1款,「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