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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綜合報導】因涉及肯亞電信詐騙案, 去年4月被送往大陸的44名台籍被告,大陸北京第二中級法院昨判決主謀張凱閔、林金德、張家祥等多名主犯被判13至15年重刑,其餘20多名台籍被告則被判10至12年不等徒刑。 這是去年世界多國無視台方要求,陸續將台籍詐騙嫌犯「遣送」大陸受審後,大陸首件公開審理並宣判的案件。根據陸委會統計,自肯亞案後,共有288名涉及海外電信詐騙案的台灣民眾被遣送中國大陸。 陸委會對此表示,大陸強行將涉案台人自肯亞遣送至陸方時,台方就已向陸方表達嚴正抗議,後續雙方也進行協商,達成肯亞案合作偵辦、積極協助家屬探視等共識,但陸方並未落實履行,我方對此感到遺憾。 北京第二中院昨判決的肯亞電信詐騙案共有兩起,分別是以張凱閔、林金德為首的50名詐騙集團,以及由張家祥為首的35名詐騙集團。兩案共有85名被告,其中台籍被告44人,因人數眾多,由3名審判長分案審理,並分3次庭宣判。 三庭的審判長均駁回被告律師所提的辯護要求,審判長表示,此案完全適用2016「二高一部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意見」(按,刑度比較重),不存在適用較舊、舊輕法條的問題;另,從被告的專業分工、固定行為屬犯罪集團無疑;所有被告人身均自由,沒有被迫脅從問題。 昨天被告出庭時腳戴足鐐,緩步進入,一度望向旁聽席家屬,還有家屬輕呼被告名字。聆判時,坐在旁聽席的家屬不斷啜泣,在得知判決結果後,部分家屬痛哭,退庭後,有台籍家屬痛罵海基會根本沒有協助家屬,只打過一次電話就不聞不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