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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助理案由原先的免除職務判決,改為裁罰二百多萬元,引起社會譁然。民間司改會昨天在監察院大門前舉行記者會抨擊「職務法庭組成有瑕疵」,要求監委行使史上首次提再審的權限;當初提起彈劾案成功的監委王美玉則表示「確實有瑕疵,將提出再審」。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表示,做出再審判決的職務法庭「組成」有瑕疵,依法官法規定,職務法庭的審判長應該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擔任,但再審判決的審判長林文舟並非公懲會委員長。雖然林文舟受訪表示,現任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到任時間點,是在認定構成再審事由後,他是為了顧及當事人的想法才不更換法官。 但林永頌質疑,當再審合議庭法官林紀元在因病辭任時,為何不是由委員長石木欽加入合議庭,反而是由謝靜慧法官加入?由此可見再審合議庭刻意排除公懲會委員長加入,合議庭組成根本不符合法官法規定,因此訴請監察委員應對此案提起再審。 對於司改會要求監委再審,王美玉表示,她和方萬富也認為陳鴻斌的性騷擾案,職務法庭首次判決「免除法官職務」和再審判決「改判罰薪一年」,落差太大;此外,職務法庭組成確有瑕疵,會依規定在收到職務法庭判決文後立即提出再審。 此外,民進黨團立委昨天也召開記者會表達對該案不滿,認為應修正法官法,在職務法庭引進外部委員,提高透明化及多元化的監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