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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原定2月1日上任,但教育部至今未核定人事案。管中閔昨在臉書二度發聲明說,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使台大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管的義務律師團則說,教育部若繼續拖,後續會提起行政訴願和訴訟。 教育部表示,公務員依法行政,必須釐清所有爭議,教育部絕不會故意延宕或在行政作業上有任何遲延,「很快在近日內做適法性處理。」 至於「適法性」處理,是否也可能駁回管的聘任案?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回應,適法性處理本來就有各種不同角度。如果沒有法律上的問題,就必須要聘任,如果有法律上的瑕疵,是否足以做不聘任的處理,這些都要依照教育部掌握的事證資料去判斷。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管中閔為新校長,後續傳出管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和到大陸兼職等爭議。台大重開遴委會確認管當選「無疑義」,管上月22日也首度發表聲明,要求教育部於3月底前決定聘任與否,隨後24日台大臨時校務會議則以絕對多數擱置卡管5項提案,但教育部截至前天、上月31日仍未公布人事案結果。 管中閔昨選擇於聲明期限後在臉書再發聲明,指依大學法第9條,教育部對公立大學遴選委員會所選任之新校長,應在一定法定期限內予以聘任;教育部對本屆台大新校長聘任,最遲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