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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台北報導 】近幾年學術界頻頻發生學術論文抄襲、造假醜聞,中研院院士、學者建議,政府應該成立國家級研究稽查單位,並設立專線,只要接到檢舉,經過專家開會討論評估後,認為確實可能涉及虛偽不實,就派人前往調查。 中研院院士、成大前校長賴明詔指出,前幾年美國也發生過多起學術造假事件,最後由國家衛生研究院成立特殊稽查單位,聘請十多名專家學者並設立檢舉窗口,對不肖研究人員確實有警告作用,建議國也應該成立一個國家級研究稽查單位並設立專線,對可能涉及虛偽不實派人前往調查。 中研院院士、教育部前部長曾志朗表示,政府應該立法,建立更嚴謹的調查制度,「不能等出了問題,才要研究者拿出東西;如果研究者不拿,就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各部會要好好討論、一定要立法,賦予學校調查權,才能保護認真做研究的人。 中研院基因體中心研究員阮麗蓉指出,在台灣,學校進行學術倫理案調查沒有司法調查權,例如不能扣實驗室筆記本,建議立法比照美國ORI(研究誠實辦公室),給學校調查權及撤稿懲處機制,不然只是空談。 阮麗蓉表示,美國的ORI有司法調查權,一旦發現違反學術倫理情事,學校可以查扣實驗室筆記本;但台灣目前沒有這個法律,導致審查委員第一時間不能扣實驗室筆記,也沒有相關的撤稿懲處機制。 之前台大郭明良事件,科技部與教育部宣布處分停權10年、追回經費154萬餘元。曾志朗說,懲罰這麼輕,怎麼會有嚇阻作用,「沒看到科技部拿出決心」,「這種不痛不癢的懲罰,民眾是不會滿意的。」 曾志朗直言,研究者拿了這麼多政府經費,國家有必要進行制度懲罰。他舉例,哈佛大學教師若拿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的經費作研究, 一旦出問題,會立刻就把上千萬元研究費,快速主動還給國衛院。 阮麗蓉也說,郭明良案只追回人事補助費近150萬元台幣,也就是每個月1萬元的主持費,「實在太少了」,郭領的研究經費遠比這個高太多,錢到哪裡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