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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台灣各地猴害頻傳,被列為保育類動物的台灣獼猴屢見鬧捷運、攻擊學生、機車族等情事。農委會林務局日前召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專家共識認為,台灣獼猴族群數量穩定增加,建議可從保育類除名,降為一般類。林務局說,最快6月召開野生動物諮詢委員會後就能確認。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騷擾、虐待保育類動物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致死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50萬元罰金;獵捕、宰殺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萬元以下罰金。 但野保法也規定,當野生動物有危害公共安全及人類性命、危害農林作物等情況,即使是保育類動物也可獵捕或宰殺,但要先報請主關機關同意。未來台灣獼猴若降為一般類,民眾或農民若因猴害要捕抓,可不用事先申請,也不用事後報備。 不過,林務局保育組長夏榮生建議,要抓猴還是先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以免被誤以為是侵擾動物。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特聘教授林良恭認為,即使過去申請後可捕抓,但農民和一般民眾通常不喜歡殺或捕猴,不至於降級後會致台灣獼猴被大量獵殺;且降級不代表就可隨意獵殺或飼養,還是會受到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保護區等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