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收藏本站 切换风格
立即註冊
 找回密码
 立即註冊

泰国世界日报

搜索
热搜: 泰国 政治 攻略
泰国世界日报 首頁 國際 台湾新闻 查看内容

公共危險罪章 擬增訂較重法定刑

2018-5-11 21:15| 发布者: 川页顺子| 查看: 1641| 评论: 0

读新闻

公共危險罪章 擬增訂較重法定刑
(泰國世界日報系資料照片)


【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八仙樂園塵爆意外造成15死、471受傷,2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活動主辦人呂忠吉法定刑最高的5年徒刑,審判長說「情重法輕」,凸顯法律之窮;法務部正研議在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中,增訂「違背建築成規罪的致人死傷加重結果犯,可處有期徒刑10年。」。

八仙塵爆案前日2審宣判,審判長楊力進表示,大型塵爆傷害或違背建築術成規導致大樓倒塌等型態,立法沒有另定較重法定刑「實有疏漏」。

台南維冠大樓案被告因違背建築成規導致大樓倒塌、造成多人死亡,依現行法令只能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論處,但該罪最高法定刑度為5年,類似案件「情重法輕」早已引起外界修法聲浪。

法務部檢察司早已研議,修正刑法193條違背建築成規罪,提高法定刑、增訂因而致人死傷的加重結果犯,最高可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未遂行為。

法務部指出,公共危險罪是規範對社會上不特定人或多數人造成生命、身體等侵害行為,屬侵害社會法益,因此對一行為侵害不特定多數生命或身體法益的重大公安意外事故,建議於公共危險罪章中規範。

八仙塵暴案所涉法條雖不同於維冠案,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正研議,比照維冠大樓倒塌案,於公共危險罪章內增訂「加重結果犯」,提高最高刑度至有期徒刑10年。
©版权免责声明
1、本新闻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本文作者个人意见,与世界日报立场无关;
2、世界日报所有新闻由责任编辑编译后发表;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责任编辑和世界日报编辑部的同意;
4、责任编辑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
5、本站部分内容翻译自泰国媒体,但并不代表世界日报赞同其观点并为其观点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热点图文
推荐阅读
狼醫頻傳 醫改會籲網路公布名單
【記者沈能元╱台北報導】醫師被控性騷或猥褻事件頻傳,依規定除非判...查看全文
六順和春 總統春聯亮相 手繪貓狗福袋
【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2025年將至,總統府公布總統賴清德、副總統...查看全文
柯文哲改7000萬交保 上電子腳鐐
【台灣新聞組╱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人涉京華城等案本月27日...查看全文
政院拍板 高鐵南延屏東翻案
【台灣新聞組╱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28日宣布高鐵南延屏東確定採...查看全文
手机版

轻松读报,链接世界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世界君亲密互动,还有劲爆奖品等你来拿!

官方微博

最快最准泰国即时新闻,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