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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世界日報系台北報導】文化資產保存法2016年7月修法,當時號稱制定以來最大幅度翻修,並於2017年7月制定施行細則。然而新版文資法及施行細則上路至今,仍傳數十件強拆文資案,從年初新竹83年歷史四合院「太原第」,到上月55年歷史羅東礁溪天主堂遭拆,都宣告文資法修法破功。 傳統建築學者、文資審查委員李乾朗認為,這顯示文資法有瑕疵,古蹟所有權人不服氣,才會強拆;文資學者凌宗魁認為,此問題根源雖在教育和社會風氣,近年課綱也已加入認識本土史地內容,但要看到顯著效果可能還需數十年,若要迅速改善問題,必得加重罰則、增加獎勵雙管齊下,才能讓開發利益無法抵銷。 李乾朗指出,文化部總說要獎勵古蹟所有權人,卻只祭出容積移轉、房屋稅及遺產稅減免等老招。但以給予容積移轉來說,只有北市的古蹟所有權人還有機會賣給建商蓋較高樓層,其他縣市因沒機會蓋高樓層,所有權人根本賣不出去,容積移轉對他們往往只是「獎狀一只」。「每次我跟所有人說指定古蹟可換容積,對方都一笑置之」。 文資人士蕭文杰則指出,不少文資遭拆案,主管機關怠惰是兇手之一,礁溪天主堂就是一例,卻不見失職官方人員遭罰。任內負責處理萬華上百年老藝樓「青雲閣」遭拆的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前局長劉維公也說,文資法雖修正,不少第一線管理文資建物的縣市政府卻「開發派」當家,上樑不正,擔心資產價值的所有權人當然冒風險搶拆。 「文化部該硬起來!」針對地方政府把關問題,蕭文杰指出,文資法第110條明明有尚方寶劍,讓文化部可在縣市主管機關不作為之際代為執行,情況急迫時甚至可「逕予代行處理」,文化部連代為執行都沒用過,認為文化部也該負責。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極為關切文資問題,今年5月起已啟動全國文資會議12區分區論壇,各方意見將於9月1日全台文資大會集中,作為文資法明年修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