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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妍霖/台北報導】國民年金採柔性強制,導致欠繳率高,開辦至今近400萬人欠費,本人欠費雖不會受到處罰,但因國民年金訂有「罰配偶條款」,若欠費不繳,其配偶有連帶責任,可能還會收到罰單,勞保局每年追查收入高的欠費者進行開罰。勞保局表示,因清查太耗時,光追查篩選200人就要耗掉3個月。 《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義務,若被保險人欠費,收到催繳單再不繳,其配偶可能會收到罰單。勞保局自2013年起,每年篩選出年收入最高的200名欠費者,針對其配偶開出罰單,最低罰3000元,最高罰1.5萬元,若配偶年收入未達50萬,又符合正當理由則免罰。 根據勞保局統計,從開辦至今,有398萬人欠費,欠費金額達1346億元,第1期保費未繳者,仍有107萬人。 不過勞保局每年為了這份開罰名單,得「勞師動眾」從百萬欠費者中篩選出200人,因欠費筆數高,只好從欠費者資料中,跨單位向戶政單位找出欠費者的配偶資料,再將配偶資料送至稅務單位,目的為逐一比對財產狀況,從中選取出收入最高者的欠費者配偶,光清查至少得耗費2至3個月時間,才能取得完整名單,但這樣的名單未必正確。 勞保局公關科長烏惟揚解釋,勞保局雖取得名單,但都是舊資料,原因在於稅務單位核定需經兩年時間,也就是國稅局核定的年收入都是兩年前的資料,與被保險人其配偶實際的財產收入可能有出入。 烏惟揚舉例,某人兩年前申報的財產年收入是300萬,但這兩年可能突遭變故,導致經濟收入驟減,但勞保局清查取得資料是兩年前,才會與真實情況有誤差,通常寄出罰單後,若當事人認為有爭議,則會來申訴,勞保局得再比對查證。除財產有出入外,失蹤、家暴或分居等,勞保局同樣也得查證。 目前國保有335萬人投保,「罰配偶條款」從上路後,勞保局開罰至今,6年累計1200人收到罰單,其中1009人已繳清、45人採分期繳納,但仍有人拒繳,理由大多是不認同國民年金制度或認為不重要。 國保欠費柔性強制問題多年未解,加上「罰配偶條款」爭議年年上演,雖然《國民年金法》主管機關為衛福部,但勞保局為執行單位,也負責催繳、追查。勞保局表示,清查太耗時間,無法針對所有的欠費者,每年只能篩選兩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