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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聖藜、沈婉玉/台北報導】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赴台進行兩周實地評鑑昨天完成,評鑑團雖肯定台灣過去兩年的努力,但直指洗錢犯罪在台灣的量刑過輕,裁罰不高,缺乏嚇阻性,並質疑「法官缺乏訓練」。 評鑑團指出,台灣執法機關雖能追查海外資金,但未能有效以洗錢罪偵辦,且洗錢案件的定罪率偏低、就算有刑罰,也不具嚇阻性等情況,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司法院已建置量刑系統,供法官參考,希望未來洗錢犯罪的刑度能達到一致性,並符合國際標準。 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9位團員來台進行實地評鑑,與台灣金融相關機構進行90多場面談,無論在質與量上都創下歷史新高,但不能以此自滿;他說,反洗錢戰爭是一對抗犯罪的戰爭,只要有犯罪在,反洗錢的行動就不會停。 身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的陳明堂說,兩年前兆豐銀在美國被重罰後,台灣即加強努力結合公私部門的洗錢防制,雖然正式成績還沒公布,但對結果保持審慎、樂觀,台灣可被列為一般追蹤名單。 洗防辦指出,評鑑團團長David Shannon提到,台灣的表現令人印象深刻,他肯定在政府高度支持下,國家的跨部門協調機制運作良好,使洗防辦展現出色協調能力。 評鑑團肯定台灣有能力即時提供司法互助,且有運作良好的金融情報中心以及反資恐機制,包括請求及提供國際合作方面具多樣性、與多方合作夥伴簽署合作備忘錄,並派駐許多據點的駐外法務秘書或警察聯絡官與他國進行情資交換。 洗防辦說,評鑑團也指出缺失,包括目前台灣金融機構過於依賴機關發布的洗錢表徵,需再強化以風險為本的管理,金融監理應深化OBU的查核機制,強化法人及實質受益人的透明度。此外,評鑑團也認為台灣反武擴的法令有缺失,建議台灣應繼續完成並執行全國性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策略。 評鑑團建議 APG第3輪相互評鑑建立的協調機制應予機構化,以支持持續進行的風險抵減措施,並確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的政策執行,且應針對高風險威脅犯罪強化特定國際合作。 本次評鑑報告預計明年1月下旬出爐,對未改進的相關法令或作為,可能於明年3月再度來台進行面對面複審,最終報告將在明年7月的APG正式大會通過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