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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多名大學生聲援新北市「大觀自救會」,攔阻前行政院長林全座車,被控強制罪。法院審理時,學生稱「政府拒絕溝通」,否認犯罪,台北地院認為,學生們目的在提醒政府重視居住權,對林全的權利妨害輕微,昨天判他們全部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言論自由為人民基本權利,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維護,言論的型態,並不以語言文字等特定表現方式為限,也可透過演出行動默劇、焚燒黨旗、以反戰理由燒毀徵兵卡、拒絕向國旗敬禮加以表現。 獲判無罪的包括東吳大學法律系的鄭仲皓、吳光庭、陳冠博、中原大學景觀設計系的林晉暘、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研究生蘇承志。 本案緣起於,2017年4月20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決議退輔會暫緩執行大觀案,要求行政院研擬解決迫遷問題,前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隔月4日卻說「大觀沒有人權問題,退輔會拆除動作持續進行」,學生見拆除在即,決定向林全陳情。 檢方指控,鄭仲皓等人於2017年5月4日上午,到林全官邸側邊巷內等候。林全上車後,他們以跳上座車引擎蓋、車頂、後行李箱或趴在引擎蓋上的方式攔阻車子前行,涉犯強制罪。 鄭仲皓說,大觀的居民在當地居住5、60年,陳抗活動是請政府重視人民居住權,不是要威脅林全的人身安全;林晉暘說,政府只看土地登記就告居民,忽略居民居住的事實,自救會四處陳情都被拒於門外,只好把希望放在林全身上。 法官審酌鄭等多名大學生只攔車3、4秒,未造成傷害,且目的在提醒政府重視人民的居住權,全判無罪。 新北市浮洲橋一帶的大觀社區前身為「婦聯一村」的福利中心,1963年9月被葛樂禮颱風侵襲,因水災遷村,但福利中心的居民未受到安置,成為後來的居民;2008年起,居民陸續收到法院存證信函要求拆屋還地,否則將面臨不當得利追討,形成社會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