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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河名、丘采薇/台北報導】「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愛家3公投均過關。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依公投法規定,行政機關將在3個月內提出保障同性婚姻的專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幸福盟提出的3公投案,內容包括: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不應對國中小學生實施同志教育;訂定同性家屬性質的「同性共同生活法」專法(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但挺同團體推出的兩個公投案則未過關。 Kolas表示,行政院將依照公投法第30條規定,由相關部會提出保障同性婚姻的專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但立法院是否會通過專法、立委是否自提版本,或仍有立委提案修正民法,仍屬立委職權,政院予以尊重。 通過的公投內容,被質疑有牴觸大法官第748號釋憲內容之虞,Kolas強調,立法院要如何審,包括該案是否有牴觸大法官解釋疑慮等,行政院都會尊重。 去年大法官釋憲確認「民法」婚姻篇章中有關「一男一女」違憲,並規定有關機關應於兩年內修法,若逾期未修正,同性別兩人可以直接依民法婚姻章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如今公投結果出爐,能否解決爭議仍有待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