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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疾情來勢洶洶,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宣布,昨天(25日)凌晨零時起,自過去3年有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經裁處20萬元台幣(含以上)、且無法當場繳清金額者,將依移民法拒絕其入境。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此制會排除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居留身分如陸配、陸生、在台工作者、大陸地區人民停留期限達6個月以上等。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24日公布,新竹分局於14日快遞違規案件中採樣驗出的病毒,為中國大陸山東省生產的火腿腸。這是首例快遞發現非洲豬瘟個案,顯示病毒入境管道多元。 非洲豬瘟危機擴大,台灣防疫策略卻腳步混亂。環保署長張子敬說,如果擔心帶有非洲豬瘟的豬肉製品會衝擊防疫,那就把豬肉、豬肉製品丟垃圾桶,不要丟到廚餘桶就好。但農委會對此有疑慮,副主委黃金城表示,首先要確保這些肉製品沒有被小動物吃到,且若台灣真的爆發疫情時,丟到垃圾桶的肉品,恐怕也會形成防疫漏洞。 農委會自去年12月18日起規定,旅客攜帶自3年內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的豬肉產品,未主動申報遭查獲者,首次就罰20萬元。截至23日,被罰20萬元者已有71個案例,但黃金城說,很多人都不繳,「高額罰鍰對他們根本沒轍」,因而祭出拒絕入境措施。 不過,大陸地區赴台者現金不得攜帶超過兩萬人民幣,超過須申報;許多信用卡刷卡額度也無法一次刷滿20萬元。也就是說,只要違規攜帶豬肉製品,依法攜帶現金一定不夠繳。 黃金城表示,他當然知道有攜帶現金限制,但「這是他(指違規者)的事情」,「會給違規旅客有時間去籌錢」,至於怎麼籌,就是在滯留時間「自己想辦法」。黃金城強調,這是跨部會討論結果,無法顧慮到違規旅客現金不夠、回程機票等。 黃金城還以澳洲為例,指攜帶肉製品進澳洲,不僅要被開罰約900萬元台幣,甚至最高還有刑期十年,「我們已經非常輕」。 對於外籍旅客如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豬肉類產品入境,經裁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者,未即時繳清罰鍰,將不准入境。外界質疑如何有效執行,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其他國家的政府「才不會問你錢帶夠了沒有」,未來執行「不能放水、打折扣」。 蘇貞昌強調「防疫視同作戰」,不論被處罰20萬元或100萬元,若未繳清罰款,都不能入境。他表示,「保護國家,不能鬆懈」,也請台人一起努力,嚴格把關,「讓病毒不會進入台灣」。 對於如何執行,有媒體詢問,現行規定入境限制只能帶約10萬元現金,萬一被罰的外籍旅客刷卡額度不夠,要怎麼辦?蘇貞昌回答,從當初要入境時,就不該帶著有病毒或有病毒之虞的肉品進入我們國家,這在其他國家都是一樣,「他的政府才不會問你錢帶夠了沒有」,都是為了保護國家安全,大家要齊心合力,也不能放水、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