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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姿賢/台北報導】去年酒駕交通事故造成的A1類(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案件總數與死亡人數分別較前年增加12.94%與14.94%,是5年來首見增加,交通部盼立法院下會期盡速修法加重酒駕刑責。 警政署公布去年酒駕事故統計,2018年酒駕A1類件數從2017年的85件升為96件,死亡人數從87人升為100人,兩者雙雙上揚。去年A1類酒駕第一當事人測得酒精濃度超過0.56毫克總計81件,占比高達84.38%,比前1年多5件、增幅6.58%,酒駕肇事者當下已達爛醉程度的件數愈來愈多,顯示我國酒駕情況有惡化的趨勢。 為重懲酒駕犯,去年多位立委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擬將酒駕罰鍰下限從台幣1.5萬元提高至3萬元、同車乘客可處「連坐」罰6000元至1.2萬元,5年內酒駕3次以上的累犯車輛須懸掛特殊車牌以供用路人辨識。法條經立院初審通過,但迄今未完成三讀。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執行秘書謝銘鴻表示,立委有共識希望修法加重酒駕處罰,希望下會期可盡快完成修法,屆時對酒駕情況可望有一定程度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