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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健祐/桃園9日電】桃園市八德警分局李姓警員上班測試兩部酒測器,分別測出酒測值0.33、0.28毫克,被長官認為喝酒開車上班,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李解釋是吃了含酒巧克力,且酒測前沒漱口,其他員警也作證李無酒味,檢方採信李的說法,昨天處分不起訴。除了巧克力,過去曾發生民眾使用明星花露水、口香劑導致酒測值暴升案例;警方表示,酒測前都會依規定讓受測者漱口或先休息15分鐘,但坊間太多物品可能造成酒測值失真,提醒民眾注意。 去年5月58歲劉姓男子開車與人擦撞,警方趕到酒測,劉酒測值0.41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劉稱當天有喝啤酒,但堅稱酒測值不可能那麼高,他說當天到派出所才酒測,上廁所時有用明星花露水漱口,以為可降低酒測值,沒想到反而超標。 承辦員警證稱,劉被帶回所內上完廁所後就聞到身上有明星花露水味道,依自己經驗判斷劉應不至於酒測值那麼高;劉後來才說有拿明星花露水漱口,他立即帶去抽血,換算酒測值只有0.05毫克。 檢方認為,劉抽血距離酒測不到一小時,酒測值差異卻達0.36毫克,派出所廁所也確有一瓶明星花露水,酒精含量70%,劉辯詞可採信,處分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