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卜敏正、魯永明、陳玫伶、丘采薇、鄭媁/台北2日電】立委陳明文去年在高鐵遺失台幣300萬元,遭人告發涉洗錢防制法、貪汙治罪條例,嘉義地檢署經半年多調查,昨以雖不合常理,但查無證據證明300萬元為不法所得,作出不起訴處分。 陳明文昨回應,這是「地毯式、顯微鏡式」偵查手段,雖然選舉過程中被借題發揮,甚至惡意抹黑波及其無辜家人,但他還是最希望真相可以大白的人,接下來他會繼續把立委的角色扮演好。陳明文辦公室則說,檢調偵查作為之大動作前所未見,「受檢調單位傳訊之證人竟高達59人次。」 不過,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全台忙著防疫的此時此刻,嘉義地檢署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作出不起訴處分;她無意討論個案,只是近幾年來,行政機關及銀行不是才拿著「洗錢防制」,要求一般升斗小民申報或說明資金來源、匯款理由及佐證等?怎麼碰到執政高官權貴就轉彎?300萬現金不算少,監察院查了嗎? 陳明文去年9月在高鐵遺失用皮箱裝的300萬現金,引發外界質疑,事後說是妻子向胞姊借的裝潢費,他帶錢北上要提供兒子到菲律賓投資珍奶店;但相關說法仍引起各方質疑。 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陳明文稱300萬元是借貸,但捨一般轉帳、匯款,甘冒攜大筆現金不便風險搭高鐵,都不符常理,有刻意規避金融機構對大額交易申報義務、製造金融斷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