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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聖藜、王宏舜、賴佩璇、林孟潔/台北2日電】男子翁仁賢4年前除夕夜趁家人圍爐潑汽油縱火,造成父母等6名親友身亡、多名親友受傷,去年7月被判死刑定讞;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批准死刑令,昨晚槍決,這是蔡政府任內第2度執行死刑。 法務部指出,翁仁賢以潑灑汽油火燒的殘酷手段,殺害年邁手無寸鐵之親生父母、仍就讀醫學系6年級的親姪兩人,與素無仇隙之姪媳及其父之看護共6人,手段凶殘、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令人髮指,除使被害人無辜喪命,並造成被害人家屬無可彌補之哀痛與天倫夢碎之悲劇,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的情形,依法執行死刑。 蔡政府任內首度執行死刑是前年8月31日李宏基案,蔡清祥昨晚坐鎮部長辦公室,近9時對外證實翁伏法,在翁遭槍決後,目前仍有39名待決死囚。 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曾說,有些罪惡天地不容,如燒死自己6位親人,或當著母親面前把孩子頭割斷,「我認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前者指的就是翁仁賢。蔡清祥說,執行死刑案是依法行政,事先未通報總統蔡英文,執行結束後,依慣例向蘇院長報告。 法務部說,翁仁賢案已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對死刑犯的人權保障程序已極盡審慎周延。昨晚在台北看守所執行,共開兩槍,兩槍都打心臟,檢察官確認死亡。 翁仁賢執行槍決。翁的大哥翁仁焜聽聞翁仁賢伏法,說「不想領回遺體」。 翁仁賢的家人不斷要求法官判他死刑,翁仁焜向法官表示,「他連父母都可以殺死,還有什麼教化可能性?父母養育他這麼久,被他燒成焦屍,我陪同去驗屍,很痛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