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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邵心杰/綜合報導】41歲謝志宏被控涉嫌19年前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1、2審9次被判死刑,8年前定讞,案經台南高分檢發現當年警方隱匿謝所寫的行蹤稿等新事證,聲請再審,檢方認為謝沒有殺人動機,謝的2份警詢自白沒有錄音和錄影,自白沒有證據力,請求法官判謝無罪,台南高分院15日上午宣判謝志宏無罪。 台南歸仁2000年6月24日凌晨發生18歲陳姓女子遭性侵,殺48刀致死案,路過目擊的68歲張姓老農也遭刺殺5刀滅口,警方查出郭俊偉行凶,郭又咬定謝志宏是共犯。警詢時,謝曾自白,後來否認涉案,最高法院2011年5月判處郭、謝死判,褫奪公權終身確定,郭俊偉在監待執行。 案經台南高分檢重啟調查,發現當年警方隱匿謝所寫的行蹤稿等新事證,前年9月聲請再審,台南高分院認為新事證足以動搖原判決基礎,去年3月裁准再審。 謝志宏說,他真的沒有做,這件事到最後他相信會還他清白,他有信心在平冤協會及律師團的協助下拿到清白。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表示,2000年6月28日及7月5日謝志宏自白殺人的警訊筆錄,現已找不到錄音帶及錄影帶,究竟是遺失還是警方未交出,已不可考,自白部分沒有錄音和錄影佐證,沒有證據力,檢察官天職是平冤懲惡,謝志宏經調查沒有殺人動機,被害人陳女和張姓老農應是郭俊偉一人所為,請法官判謝志宏無罪。 台南高分檢委請宜蘭縣警局鑑識股長藍錦龍鑑定,在庭上分別就現場重建、現查勘查跡證鑑定及法醫解剖及解析等探討,花了兩小時論述,認為歸仁雙屍命案極不可能由郭俊偉及謝志宏兩人先後持同一蝴蝶刀砍殺,極可能郭俊偉1人所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