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
【記者林孟潔、陳宛茜/台北28日電】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擁有全世界最大單一屋頂劇院,被時代雜誌選為世界百大景點,但負責設計的荷蘭籍建築師法蘭馨•侯班(Francine Houben)與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因工程期間被要求變更空間設計,共同提告要求文化部給付設計服務費差額,台北地院判決文化部應給付1億2888萬餘元台幣,文化部表示將上訴。 法蘭馨•侯班的Mecanoour建築事務所、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提告主張,雙方2007年共同承攬衛武營中心新建工程規畫設計;衛武營原要求設置戲劇院、實驗劇場、音樂廳、演奏廳,依指示設計完成規畫後卻被要求停止作業,2008年大幅更動空間設計,演奏廳改中劇場,另取消實驗劇場變更為演奏廳。 他們認為,衛武營變更規畫設計幅度過大,已屬「重大變更」,除工程期程延後,工程預算從65億元增至81億餘元,依契約重新規畫設計後的服務費也應重新計算,提告要求文化部給付設計服務費差額1億3219萬餘元。 文化部抗辯,工程主體內容變更是先期規畫、設計草圖階段,且原規畫大部分都留用,僅草圖修正,不是重新規畫設計,不符合契約中「重大變更」,設計方不能請求服務費差額。 法官認為,設計方先前已就工程草圖階段15%設計服務費差額另案提告,最高法院判付2000餘萬元確定;根據確定判決見解,衛武營變更空間設計確屬「重大變更」。法院認為,根據雙方契約約定,扣除文化部已確定給付的工程草圖階段服務費,文化部應再給付1億2888萬餘元給法蘭馨•侯班和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