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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宏業、邱瓊玉、胡蓬生/台北13日電】檢調偵辦立委集體貪汙案,在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住家搜獲300萬元台幣現金,徐聲稱錢是向交通部長林佳龍「借貸」,台北地檢署為求證說詞真實性,上周秘密前往第三地就訊林佳龍。據了解,徐、林兩人部分說詞有出入,檢方懷疑有內情,還要釐清這筆300萬元究竟出自誰手。 林佳龍受訪表示,他未提供借款、未協助募款、也未經手捐款,針對不實傳聞與臆測已請律師蒐集資料,全力捍衛自己權益及清白;他說,關於案情和偵查內容「我不清楚」,需由檢方說明、釐清,希望外界不要有不當渲染及揣測,否則會涉及法律責任。 徐永明到案後聲稱,借錢當天台數科董事長廖紫岑在場,廖紫岑前天深夜接到記者查證電話表示:「這跟我無關」。廖、徐碰面與NCC審查台數科案有無關係,檢調釐清中。 據了解,徐永明在調查局北機站作筆錄時,為證明300萬不是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賄款,供稱今年農曆年前因發不出黨工年終獎金,向友人借款;調查官追問這名友人是誰?徐回答說:「是我學長,就是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調查官再問何時借的?徐說,大約去年11、12月間,地點在老爺酒店,林當時用紙袋裝現金交付。 調查官追問,既然是政黨借款,為何不用匯的?徐回稱,因為林佳龍是執政黨,又身兼蔡英文總統台中市競選總部主委,「我是在野黨主席,如果用匯款方式,政治效應太過敏感。」 檢方上周五派一名主任級檢察官,以有別於正常證人規格到秘密地點就訊林佳龍。檢方就訊後認為,相關證詞仍有出入,不排除再約談相關人士到案釐清。 法界人士質疑,徐永明7月31日被搜索約談,按常理,檢方若第一時間掌握此訊息,應趁徐尚未離開法院前,利用隔離訊問偵查技巧在最短時間內訊問林佳龍,釐清徐永明供述真偽,但檢方卻在聲押被法院駁回、提抗告後才秘密就訊林佳龍,當時徐永明已交保在外數天,辦案手法令人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