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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昨天認定社團法人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行政處分書也定步送達救總。救總經認定為附隨組織後,應依黨產條例第8條第5項在4個月內向本會申報財產;其名下受黨產條例第5條第1項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依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原則禁止處分。 根據黨產會調查,救總現有財產價值仍高達約13億餘元台幣,其中現金等流動資產約5億元,不動產帳列價值約8.6億元。 黨產會調查,救總係由國民黨中央成員奉蔣中正總裁指示籌備,於39年4月4日以「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名稱成立,80年間更名為「中國災胞救助總會」,再於89年間更名為「中華救助總會」。自擬定救總之發起人名單開始,國民黨即實質控制救總重要人事,曾有國民黨中央認為不適當之人如雷震、齊世英當選監事,救總之理事長谷正綱甚至將雷、齊2人除名後再向國民黨秘書長報告轉知黨中央之例。 黨產會指出,國民黨又曾以直接或間接之方式,陸續以國家資源挹注救總超過50億元(政府補助、撥用公有地與辦公廳舍、影劇票強制附勸大陸救濟金等),使救總人事及業務費用由國家負擔,與一般財務獨立自籌經費之組織不同,而實質控制救總之財務。又救總各項救濟業務,多係國民黨中央提案並決議相關處理原則後,再交由救總執行經營,執行完畢後再向國民黨中央報告成果,故救總之業務經營亦受國民黨實質控制。 黨產會依據黨產條例第4條第2款後段等規定,經第98次委員會議,認定救總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故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