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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宏舜╱台北16日電】立法委員劉建國不滿主持人陳斐娟在臉書貼文「劉建國是愛情騙子」預告節目內容,提損害賠償訴訟,求償台幣50萬元並要求道歉、刪文,但台北地院判敗訴。劉上訴,高等法院前天開庭,法官詢問貼文對劉名譽權的損害程度?律師說選舉時對手以「愛情騙子」來形容劉,雲林街巷還有人開宣傳車放送陳小雲名曲「愛情的騙子我問你」。 劉建國主張,陳斐娟2017年10月5日邀請李婉鈺以來賓身分參與節目錄製,並在節目中訪問李女與他的感情內幕,節目錄完後,陳女在她經營的「阿娟的FreeStyle-主持人陳斐娟」臉書粉絲專頁發表「獨爆: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文章,侵害他名譽權。 北院開庭時,劉建國的律師指陳斐娟非單純引用李婉鈺的言論,因李婉鈺沒有說劉不忠,且陳斐娟貼文前沒有向劉求證或詢問回應,是故意侵害他的名譽權。 陳斐娟抗辯,李婉鈺曾在節目中說和劉建國曾論及婚嫁,且劉建國曾答應李女要開記者會澄清,但劉建國為了自身政治前途而背棄承諾。 她說,節目曾邀請劉建國說明但被拒絕,劉身為政治人物本該受到監督,她認為劉濫訴,企圖「以訟封口」。 高等法院前天進行準備程序,劉委任律師出庭,陳斐娟則未現身。法官詢問律師「李婉鈺在節目中有沒有說劉是『愛情騙子』?」,律師表示陳斐娟在原審自認李婉鈺錄製時沒有這樣說;法官當庭勘驗節目影片,確認李女並未說劉是愛情騙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