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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5日電】台鐵太魯閣號慘劇,肇事車所屬的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原本遭法院裁定台幣50萬元交保,檢方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撤銷交保裁定發回重裁,花蓮地方法院昨天裁定李義祥羈押禁見。 花蓮地院庭長黃鴻達表示,審酌全案涉及公共工程承攬契約,廠商和監造單位相關人員眾多,被告與施工廠商關係為何有必要進一步實施偵查作為,再審酌李義祥之前有指示員工繪圖、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情事,以李涉犯過失致死罪嫌,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高度風險,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法院為何從交保裁定轉為羈押禁見?黃鴻達說,全案仍由檢察官偵查中,無法詳述相關細節及案情。 羈押庭昨傍晚5時許召開,花蓮警方提早帶李義祥到地院時,李義祥拿著手稿宣讀道歉聲明,表明今年清明假期間,造成太魯閣號發生極為重大的交通事故,導致民眾重大傷亡及社會上的關注,深表懊悔,並致上最誠摯的歉意。他講到一半痛哭失聲,說一定會配合檢警的調查及偵辦,負起應負的責任。 羈押庭召開兩個多小時結束,法院裁定李義祥羈押禁見;法院公布裁定時,李已被解送到看守所。台鐵昨天也指李義祥隱瞞並違法擔任工地主任,要追究監造單位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專案管理單位中棪工程顧問及台鐵花蓮工務段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