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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姿賢/台北報導】再一個多月就進入秋冬空汙季,「空品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4年來未修正,常挨批啟動慢、降載條件寬鬆。環保署擬修法把降載門檻從「三級惡化」下修至「中級預警」,並明訂電力業、石化業、鋼鐵業、公民營焚化廠為「有條件」強制減排4大對象,最快今年上路。 環保署17日為此舉辦草案研商會,為了讓各級空汙等級名稱更直覺化,現行「預警」2、1級及「嚴重惡化」3、2、1級,將分別更名為「預警」初級、中級,及「嚴重惡化」輕度、中度、重度,更容易讓民眾理解。 實際涉及較大的空汙防制修法,則在通報和降載門檻。現行規定,當空品實際監測達到2級預警,才要啟動應變及通報健康防護措施,但通常監測到空汙表示當下已有危害,此時才啟動通報根本緩不濟急。環保署表示,未來將修法調降門檻,當預報隔日可能達到初級預警,就要啟動應變及通報。 另外,環保署說,現行規定3級惡化才要強制降載減排,將修法改為中級預警就要強制降載減排,形同往下降1個等級。過去也未明訂強制減排對象,只由地方縣市等主管機關評估可納入區域防治措施當中的「配合」減排對象,並無強制力,修法將直接「點名」電力業、石化業、鋼鐵業及公民營焚化廠為4大指定強制減排對象。 4大業減排幅度以燃煤電力機組最大,若達到中級預警、輕度惡化、中度惡化、重度惡化,須分別減排1至4成,其他3業別減排幅度也分為4等級,最低1成,最高2成5。 強制減排「有條件」,電力業須確保全台供電裕度280萬瓩以上,且備轉容量率10%以上才會降載;其他3業別的排放削減率若達9成5,也可在主管機關同意下免除降載。 這次草案也強化縣市權責,比照空汙防治方案「好鄰居條款」,空汙達中級預警以上時,「上風處且直接相鄰」的縣市,必須共同列管固定汙染源的降載減排等應變作為。例如高雄市空汙若達中級預警,台南市跟屏東縣就要啟動共同防制作為。 環保署擬加嚴修法,環團並未完全埋單,雖指修法是「遲來的正義」,但也認為「有條件」強制減排,恐淪為「看得到吃不到」,或頂多空品「紅害」時才減排1成。 |